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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球會友,強身健體,友誼第一,比賽第二。 1. 只限業餘球員參加,所有現役香港足球總會之甲組註冊球員不得參予。 2. 參賽球員必須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或海外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3. 參賽球隊必須準備兩套不同顏色及背面印有號碼的球衣,於報名表格登記,以便賽會編排賽事。 4. 參賽球隊註冊出場人數最少為7人,最多為20人。當中須包括主聯絡人一名及副聯絡人一名,同時須於報名表格清楚列明。 5. 參賽球隊每隊只可有三名外援球員,即最多有三名球員來自其他不同組別球隊。 6. 同一球隊可同時參加平日及週末聯賽。 平日聯賽組別 : 比賽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 20 : 00 至 23 : 00 週末聯賽組別 : 比賽時間為星期六及星期日晚上 19 : 00 至 23 : 00 1. 聯賽以雙循環形式進行 2. 各組別聯賽設冠、亞、季軍各一名及神射手一名。冠、亞、季軍球隊各可得獎盃一座及每位球員可獲得獎牌一面,神射手之得獎球員可得獎盃一座。 3. 聯賽計分方法:每場賽事勝方可得三分,打和各得一分,負方及棄權者得零分。 4. 如兩隊積分相同,則以得失球較佳者為勝方,若再相同,則順次序以得球、失球、對賽成績定出勝方。若仍未能分出勝方,則當作雙冠軍,亞軍位置將被懸空。 所有組別聯賽球隊將不設組別,以抽籤形式決定賽程並以淘汰形式進行 ,勝出晉級,敗方則被淘汰。若法定時間內打和,即以互射三球九碼決勝負,如三球內未能分出勝負,即進入突然死亡制。 挑戰盃只於決賽設有加時 (不設金球或銀球制),於法定時間五十分鐘賽和加時上下半場各十分鐘,加時不設中場休息。若加時後仍未能分出勝負,即以互射三球九碼決勝負,第四球開始採取突然死亡,直至分出勝負。 所有組別聯賽球隊將混合新參賽球隊,以單循環形式分組作賽(每組四或五隊),每組首兩名出線十六強。 十六強以淘汰形式進行 ,勝出晉級,敗方則被淘汰,若打和即以射三球九碼決勝負,如三球內未能分出勝負,即進入突然死亡制。 超級盃只於決賽設有加時 (加時採取黃金入球制),於法定時間五十分鐘賽和即加時上下半場各十分鐘,加時不設中場休息。若加時後仍未能分出勝負,即以互射三球九碼決勝負,第四球開始採取突然死亡,直至分出勝負。 報名費 : 港幣一千元正 (包括聯賽、挑戰盃及超級盃之報名費) 按金 : 港幣五百元正 (如無扣減季後可獲全數退還) 球證費 : 港幣三百元正 (由作賽兩隊平分,對賽前雙方必須將球證費 (每隊港幣一百五十元正) 交給該場賽事之執法球證) 註 : 如球隊於報名時表明未能提供場紙,則需另繳港幣五百元正作為行政費用。(有關詳情按此)
非聯賽球隊參加超級盃費用為港幣一百元正,另繳港幣三百元正按金。 1. 比賽性質為七人足球硬地賽事,不設越位。新例作賽,即回傳守門員不得用手接球。 2. 每場比賽法定時間為五十分鐘,上下半場各二十五分鐘,中場休息時間為三至五分鐘。 3. 本賽會已訂明認可比賽時間。如有需要,其餘時間若比賽雙方同意,本賽會亦可盡量配合安排作賽。 4. 比賽中使用之足球為標準之四號足球,每隊球隊於比賽前必須自備兩個足球 ( 須合規格,如 : 無損爛 或 無漏氣 ) ,當值球証有權選用任何一個足球作為比賽使用 ( 其餘三個作後備之用,火車頭足球將被優先使用 ) ,欠帶足球或足球不合規格的球隊,當值球証有權禁止該隊作賽,並將被判負 0:3 。 5. 該場比賽之兩隊球証費亦須即時現場繳付。 6. 每場比賽前十五分鐘需填妥由本賽會所指定之出場表格並交與球証對名,否則該場比賽當棄權論,如欠帶出場表格,將被罰港幣五十元。 7. 請各球隊於開賽前十五分鐘到達球場並於出賽前作好準備,沒穿球衣或穿上不合規格球衣之球員,絕不能作賽。如有球隊不依照賽會編排指定球衣顏色出賽, 須即場判負0:3,並即時繳付該場比賽雙方之球証費。 8. 比賽必定準時開始,不足七人到場亦需開始,最少要有四名球員出場方可出賽,不足四人出賽之球隊作棄權論,並判負 0:3 及須即時繳付該場比賽雙方之球証費。另外,本會將留一切權利日後可作處分。 9. 每場比賽可以換入7名該隊己註冊的球員,但換出的球員不能再換回球場作賽。 10. 如發現有球隊未有註冊或被停賽之球員出賽,該場比賽作廢而該球隊將判負0:3,而賽會跟據嚴重程度另作出處分。 11. 設有紅 / 黃牌制度,領紅牌之球員將即時被逐離場及於下場聯賽停賽一場 ( 停賽賽事會於網站內詳細公佈 ) 同一場比賽領兩張黃牌當作一張紅牌,也需下場聯賽停賽一場,而該球員之所屬隊伍需從按金扣除二百元作罰款之用。 12. 黃牌將累積計算,於同一聯賽組別累積滿 5 張黃牌將停賽一場。 13. 每月賽會所安排之球賽 ( 包括賽期、地點、時間 ) 將不能拒絕。 14. 棄權作賽,必須於比賽當日七天前通知,否則被視作缺席論。缺席賽事之球隊,須繳付該場比賽雙方之球証費用並額外罰款三百元正。 同時本會有權額外處分或罰款第二次申請棄權賽事之球隊。 15. 所有球隊、球員或該球隊之支持者如在比賽中或完場後發生暴力或恐嚇事件,如經本賽會調查屬實後,本賽會會按事件之輕重,向該球隊或個別球員作出罰款或停賽處分。嚴重者,本會將交予警方處理,並保留本賽會一切損失之民事追究權。 16. 所有比賽或賽事事項,以網頁公佈為準。如修改條例,本會將不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問,可直聯絡本會查詢。 17. 賽進行中,請尊重執法球証所有判決。若球隊對球証之判決有任何疑問,可向賽會投訴。如有任何恐嚇,辱罵球証等不君子行為,即時判紅牌出場,各球証均會嚴厲執行,敬請各球員自律。 18. 所有定於 22 : 00 - 23 : 00 賽事,休息時間將略為縮短,而下半場賽事進行中,如球場突然熄燈,最後賽果即以當時比數作準。 19. 所有賽事時間準則,均以執法球証為準 (包括所有比賽時間,休息及補時) 各球隊不得異議。 20. 未有清楚列明公佈或所有已制定之本賽會賽規或處罰,本賽會保留一切修改及追究之最終決定權 參賽球隊每月均須要提供一張下一個月之連續兩小時之七人硬地足球場場紙 (必須符合賽會認可之作賽場地,如對場地有任何疑問可瀏覽賽會網頁或致電賽會查詢)如該隊未能提供則當欠交論。 場紙遞交方式:須由球隊負責人於E-MAIL及FAX給本賽會,否則當欠交論。 球隊所提供之場紙必須符合賽會認可之日期及時間,詳情如下: 平日組別:所提供之場紙必須為星期一至星期五20:00-23:00 週未組別:所提供之場紙必須為星期六及星期日19:00-23:00 4. 所有公眾假期(紅色假期)均定為賽會假期,而當日的場紙均不獲接納,賽會假期會於網頁公佈,各領隊務必留意。 5. 所有場紙必須於每月22號前遞交,逾期一律當欠交論,所有欠交場紙之球隊,賽會會另作出處分。詳列如下: 第一次欠交之球隊 : 罰款$100正 6. 於報名時表明未能提供場紙之球隊,則毋須提供場紙,但需繳交全季場紙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發還。 各球隊必須於每月22日前以電郵方式,申請並列明下月未能作賽之日子。如球隊未有作任何申請,則當作為全月任何日子均可作賽。 平日組別聯賽每月最多請假六天;週末聯賽則最多為兩天。 如球隊毋須於賽會假期日子作賽,毋須向賽會於當日申請請假。賽會假期將於網頁公佈,各隊請務必留意。 各球隊均擁有請假權利,請各球隊遵守請假制度下所訂定規則,以便賽會安排賽程。任何球隊不得違反請假制度,任何遲交之請假申請一概不受接納。 所有球隊於聯賽開始後(在第一場聯賽比賽後),如有球隊需要註冊新球員,球隊負責人可向賽會提出申請,本賽會將視乎球隊情況而作出批核與否,每人須要支付HK$50行政費用,每隊最多新增加球員註冊上限為五個。 1. 所有球隊必須清楚填妥賽會提供之參加表格(所有資料,賽會均絕對保密,用後均一律銷毀)。 2. 如遇天雨或颱風等惡劣天氣情況下,請聯絡賽會以了解比賽是否如期舉行。所有當日比賽之球隊,如未接獲賽會電話通知取消賽事,當日比賽將設定為如期舉行,所有公佈於當日最遲18:00前電話通知所有球隊。 3. 所有比賽如因天氣致未能順利舉行或完成,賽會將安排重賽。而重賽之球證費用,亦由雙方球隊負責。 4. 所有投訴必須由球隊領隊以電郵形式向賽會提出,其他非正式投訴,本會一概不予受理。 5. 請各球隊職球員善用本網站所提供之討論區。 6. 為確保所有參賽球隊利益,本會有權於聯賽開始後3個月內,加入後補球隊以替代已退出之球隊。 7. 未有清楚列明公佈或所有已制定之規則或處罰,本會保留一切修改及追究之最終決定權。 8. 球隊罰款須於賽會通知後1星期內存入,否則賽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9. 報名並繳付有關費用後,不論任何理由退出或被取消參賽資格,均不獲退回報名費及按金。 10. 不論任何理由退出或被取消參賽資格,(如已完成首循環賽事)其餘下所有比賽成均判負0:3。 如欲參賽球隊,需填妥參賽表格 (於表格中註明所參加聯賽)。遞交表格前,請覆核所填寫資料,然後可電郵或傳真至本會。地址如下所示: 1. 傳真號碼 : 3522 6187 請球隊於繳付報名費後,連同收據及參加表格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至本會。 |